公示时间:2018年2月6日至2018年3月8日(20个工作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该项目总投资2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6.6万元,占总投资的0.66%。四川润林包装制品有限公司蜂窝瓦楞纸箱纸板包装制品项目,包括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及其它配套设施。
二、环保设施落实情况
1、废水:定期洗印刷机辊和和水印树脂板产生的洗涤废水经厂内一体化处理设施处理后用于淀粉胶拌和,不外排;其余废水进入化粪池处理;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其余废水一起进入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中三级标准后排入管网,由彭山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2、废气:项目2台印刷机产生的水性油墨印刷废气分别经设于印刷机上方的集气罩收集后,汇入一根总管,集中收集后经活性炭净化装置处理后由15米排气筒排放;锅炉燃烧废气直接通过8米烟筒排放;食堂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装置治理后通过排气筒至屋顶排放;切割工艺少量粉尘收集后外售。
3、噪声:项目噪声源主要为高速纸芯生产线、蜂窝板生产线、高速五色水墨印刷开槽机、钉箱机、锅炉风机等,采取选用低噪设备、减振、消声、厂房隔声、合理布局等措施。
4、固体废物: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软水制备产生的废树脂、印刷机废气处理产生的废活性炭,由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收运处置;废油墨桶、胶桶,由生产单位回收;废纸及切割工艺废纸边、少量粉尘,由废品收购站回收;生活垃圾、化粪池污泥,由环卫部门收集送城市生活垃圾场;厨余固废,由青龙镇城镇管理办公室清运处置。
三、监测结果
1、废气
无组织废气监测点位非甲烷总烃指标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标准限值要求;有组织废气监测点位VOCs指标排放浓度满足《天津市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12/524-2014)表2标准限值要求;有组织废气监测点位颗粒物、SO2、NOX、烟气黑度指标排放浓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01)表2燃气锅炉标准限值要求;有组织废气监测点位油烟指标排放浓度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 18483-2001)表2标准限值要求
2、废水
厂区废水监测点位pH、CODCr、SS、BOD5、氨氮、动植物油、石油类指标排放浓度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三级标准限值要求;洗印刷机辊和水印树脂板产生的洗涤废水经处理后回用。
3、噪声
监测点位厂界昼间噪声指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建设单位:四川润林包装制品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13688180273(刘总)
验收监测单位:四川省公海娱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028-38566688(唐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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