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项目总投资278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2.9万元,占总投资的3.3%。项目儿童医疗设施未建设运行,其中包括:医疗办公室、医疗环保设施、医疗废物暂存间,所以该项目儿童医疗设施建设不在本次验收范围内,若后期再行建设须另行验收。
二、环保设施落实情况
1、废水:项目生活废水经项目内预处理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后排放进入市政管网,由眉山市城市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标准后,最终排入岷江。由于医疗设施未建设运行,不在本次验收范围内,所以本项目无医疗废水及废物产生,因此未建设采用“一级强化+消毒处理工艺”的医疗废水污水处理站
2、废气:项目厨房油烟通过油烟净化器收集处理后通过预留烟道在楼顶集中排放;天然气属于清洁能源,污染较低;项目通过加强绿化、加强通风,地下层汽车有车道直通室外的防火分区采用自然进风、机械排风的通风方式来减少汽车尾气的影响;项目柴油发电机组产生的废气经过净化系统的处理后排放。
3、噪声:项目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合理布局噪声源,选型上尽量选用先进的低噪声设备,在日常生产过程中及时保养维护各类生产设备,发现异常及时维修更换。
4、固体废物:项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预处理池污泥定期清掏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三、监测结果
1、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有组织废气中食堂油烟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表2限值;柴油发电机烟气黑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限值要求;
2、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厂区废水总排口pH值范围、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动植物油等指标排放浓度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限值要求。
3、噪声
该项目监测点位昼间、夜间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办公生活垃圾及污泥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集中处置。
四、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眉山市儿童福利院
联系方式:13890310698(胡女士)
验收调查单位:四川省公海娱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028-38566688(黄女士)
附件:眉山市儿童医院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