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时间:2019年1月2日至2019年1月29日(20个工作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该项目总投资196.550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6万元,占总投资的7.9%。实际建成内容为:日处理污水400 m3/d,配套三苏镇政府办公楼至该污水处理站3千米的排水管主干道及其配套设施。
二、环保设施落实情况
1、废水: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和设备清洗水一同进入本项目污水处理系统与三苏镇场镇生活污水一并进行处理,经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城镇污水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中的一级B标准后排入思蒙河。
2、废气:项目通过合理布置,把易产生恶臭的处理构筑物尽量布置在远离农户区域;在露天水池采用自然通风方式减少臭气并通过周围种植绿化,减缓恶臭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3、噪声:项目噪声源主要为污水处理站的泵房、鼓风机、二氧化氯发生器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项目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合理布局噪声源,选型上尽量选用先进的低噪声设备,在日常生产过程中及时保养维护各类生产设备,发现运转异常及时维修更换。通过上述措施可有效降低项目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项目产生的栅渣、砂粒、生活垃圾通过收集后交由三苏镇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污泥定期收集后送至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加药间的酸、碱、二氧化氯发生器废液等交由四川省银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处置。
三、监测结果
1、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监测点位无组织废气中硫化氢、氨、臭气浓度指标排放浓度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表4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2、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污水处理站总排放口中pH范围、BOD5、CODCr、氨氮、总氮、总磷、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悬浮物、色度、动植物油、粪大肠菌群、石油类指标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一级B标准限值要求。
3、地表水
验收期间,本项目监测点位中pH范围、CODCr、氨氮、硫化物、BOD5指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Ⅲ类标准限值要求。
4、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该项目监测点位昼间、夜间厂界噪声指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四、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眉山市东坡区三苏镇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13795524777(殷先生)
验收调查单位:四川省公海娱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028-38566688(黄女士)
附件:眉山市东坡区三苏镇人民政府三苏镇连片整治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站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