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时间:2018年12月17日-2019年01月14日(20个工作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位于眉山市洪雅县高庙镇潜池村三组。主要建设:定点屠宰改造项目,包括主体工程、公用工程、辅助工程、环保工程。该项目总投资200万元,环境保护投资44.3万元,占总投资的22%。
二、环保设施落实情况
废水:本项目生活用水为员工生活用水,直接排入项目已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花溪河。项目生产废水主要为屠宰废水,主要包括粪便冲洗水和血污以及内脏清理排放水排入项目已建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后排入花溪河。
废气:本项目营运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恶臭。项目生猪在待宰间内停留24h,待宰间恶臭主要来自猪的粪便,这些粪便会产生NH3、H2S等恶臭有害气体,本项目采取了以下措施减小恶臭的排放:对各污水池增建池盖设施,减少恶臭的散发和排放;每天清洗圈舍,保持圈舍的清洁,并设置杀虫灯,定期进行杀虫灭蝇工作,每天及时喷洒消毒液。
噪声: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污水处理站的设备和猪叫声,约在70~90dB(A)之间。企业采取如下处理措施:①设备选型时,选用低噪声设备,从源头控制噪声源强;②对生产区采用墙体隔声,尤其针对待宰间、屠宰间、急宰间采用墙体隔声;③总图上优化布置,在满足工艺的前提下,将高噪声设备布置在厂区中部并利用建筑隔声,减少外部环境的影响。
固体废物:本项目产生的猪粪和肠胃内容物收集后暂存固废暂存间,由项目员工运走用于农肥;猪毛集中收集后外售;猪血交由当地屠户;病害猪只宰杀后与隔油池产生的废油一并委托科农公司进行无害化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污水处理站污泥定期清掏,经压滤机处理后送当地农户作农肥;格栅渣日产日清,送场镇指定地点处置。
三、监测结果
根据四川省公海娱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洪雅县高庙镇佳伟食品有限公司定点屠宰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公海娱乐验字(2018)第169号),验收监测结论如下:
(一)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无组织废气中氨(NH3)、硫化氢(H2S)、臭气浓度指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1二级标准限值。
(二)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厂区废水总排口pH值范围、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动植物油、粪大肠菌群数指标排放浓度满足《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457 -1992)表3一级标准要求。
(三)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该项目监测点位昼间、夜间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四、文档和环保机构情况
企业环境保护管理制度较健全,具有兼职环保工作人员1人,环保资料基本齐全。
五、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洪雅县高庙镇佳伟食品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13778883905(代总)
验收监测单位:四川省公海娱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028-38566688(余先生)公示时间:2018年12月17日-2019年01月14日(20个工作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位于眉山市洪雅县高庙镇潜池村三组。主要建设:定点屠宰改造项目,包括主体工程、公用工程、辅助工程、环保工程。该项目总投资200万元,环境保护投资44.3万元,占总投资的22%。
二、环保设施落实情况
废水:本项目生活用水为员工生活用水,直接排入项目已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花溪河。项目生产废水主要为屠宰废水,主要包括粪便冲洗水和血污以及内脏清理排放水排入项目已建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后排入花溪河。
废气:本项目营运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恶臭。项目生猪在待宰间内停留24h,待宰间恶臭主要来自猪的粪便,这些粪便会产生NH3、H2S等恶臭有害气体,本项目采取了以下措施减小恶臭的排放:对各污水池增建池盖设施,减少恶臭的散发和排放;每天清洗圈舍,保持圈舍的清洁,并设置杀虫灯,定期进行杀虫灭蝇工作,每天及时喷洒消毒液。
噪声: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污水处理站的设备和猪叫声,约在70~90dB(A)之间。企业采取如下处理措施:①设备选型时,选用低噪声设备,从源头控制噪声源强;②对生产区采用墙体隔声,尤其针对待宰间、屠宰间、急宰间采用墙体隔声;③总图上优化布置,在满足工艺的前提下,将高噪声设备布置在厂区中部并利用建筑隔声,减少外部环境的影响。
固体废物:本项目产生的猪粪和肠胃内容物收集后暂存固废暂存间,由项目员工运走用于农肥;猪毛集中收集后外售;猪血交由当地屠户;病害猪只宰杀后与隔油池产生的废油一并委托科农公司进行无害化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污水处理站污泥定期清掏,经压滤机处理后送当地农户作农肥;格栅渣日产日清,送场镇指定地点处置。
三、监测结果
根据四川省公海娱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洪雅县高庙镇佳伟食品有限公司定点屠宰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公海娱乐验字(2018)第169号),验收监测结论如下:
(一)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无组织废气中氨(NH3)、硫化氢(H2S)、臭气浓度指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1二级标准限值。
(二)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厂区废水总排口pH值范围、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动植物油、粪大肠菌群数指标排放浓度满足《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457 -1992)表3一级标准要求。
(三)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该项目监测点位昼间、夜间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四、文档和环保机构情况
企业环境保护管理制度较健全,具有兼职环保工作人员1人,环保资料基本齐全。
五、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洪雅县高庙镇佳伟食品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13778883905(代总)
验收监测单位:四川省公海娱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028-38566688(余先生)
附件:洪雅县高庙镇佳伟食品有限公司定点屠宰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