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时间:2018年2月24日至2018年3月22日(20个工作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总投资7881.23万元,总建筑面积约为54730m2,占地面积60亩,新建仓库及商铺的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等。项目供水、供电、给排水及环保工程均依托圣丰公司农产品批发市场交易中心建设项目,不单独建设环保设施。
二、环保设施落实情况
1、废水: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废水,生活废水经项目南侧预处理池(容积200m3)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2、废气:垃圾收集点经合理进行总平面布局,将异味源点布置于项目北侧绿化带旁,远离商户,垃圾收集点设置遮挡,减少废气的排放。同时加强管理,产生的垃圾日产日清。项目四周种植了草木,进行绿化;柴油发电机仅停电情况下使用,年使用率较低。柴油发电机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废气经设备自带的处理装置处理后排入建筑烟道,经烟道引至高空排放。
3、噪声:加强场区内交通管理,有序疏导分流,合理布置停车场、装卸货场地;设置环形通道,防止车辆拥堵;进出车辆禁鸣、限速。
4、固体废物: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主要为商铺及客户产生的生活办公垃圾,产生量约85t/a,生活垃圾统一收集,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三、监测结果
1、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监测点位无组织废气中颗粒物指标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标准限值要求。
2、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废水总排口中pH、化学需氧量(CODCr)、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悬浮物(SS)、动植物油、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指标排放浓度或范围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要求
3、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该项目厂界南侧、北侧、东侧监测点位昼间噪声指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厂界西侧监测点位昼间噪声指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4类标准要求。
建设单位:眉山市圣丰农产品批发市场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18381194313(邓总)
验收监测单位:四川省公海娱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028-38566688(杨先生)
附件:眉山市圣丰农产品批发市场投资有限公司农产品仓库及商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