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时间:2018年1月19日至2018年2月22日(20个工作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该项目总投资3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万元,占总投资的2.28%。本项目位于眉山市城市生活垃圾环保发电项目厂区东南侧,占地面积约500m2,办公及生活设施、给排水及道路均依托发电厂,配电装置采用GIS户内设置,本项目不涉及线路工程(即新建110kV东馆变~盘鳌垃圾发电厂110kV输电线路工程,线路全长11.45km)。
本项目主变容量设计为31.5MVA,本期1台,终期1台;设计110kV出线本期1回,终期1回;10kV出线本期2回,终期2回。
二、环保设施落实情况
1、废水:依托眉山市城市生活垃圾环保发电项目建设的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
2、噪声:110kV变电站选用噪声级低于65dB(A)的主变压器。
3、辐射:将变电站内电气设备接地,以减小电磁场场强;对平行跨导线的相序排列避免同相布置,减少同相母线交叉与相同转角布置。
4、固体废物:变电站修建有事故油池。生活垃圾依托眉山市城市生活垃圾环保发电项目处置。
三、监测结果
1、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监测点位昼间、夜间噪声均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
2、辐射
项目工频电场强度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8702-2014)的4000V/m的限值要求。本项目工频磁感应强度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8702-2014)的100μT的限值要求。
四、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机眉山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15148987516(张先生)
验收监测单位:四川省公海娱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028-38566688(杨先生)
中机眉山再生能源有限公司眉山市城市生活垃圾环保发电升压站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