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山县龙华镇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管网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公示时间:2020年9月25日~2020年10月28日(20个工作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城市生活污水也大量增加。城市污水处理已成为日益重要的环境问题。近年来,随着龙华镇的不断发展,现状的排水设施已不能满足要求。污水随意排放,对环境影响较大。为了改善环境质量,保障人民健康水平,促进龙华镇经济社会和环境协调持续发展。为此,屏山首创水务有限公司决定建设屏山县龙华镇污水处理厂工程项目。
项目于2016年10月21日由屏山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屏发改发[2016]260号”文对“龙华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进行了批复,四川省国环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于2016年12月编制《屏山县龙华镇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管网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6年12月30日取得屏山县环境保护局下发的批复文件(屏环审批[2016]52号)。
二、环保设施落实情况
(一)废水
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通过化粪池处理后进入本项目污水处理系统与镇区生活污水一并进行处理,经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城镇污水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中的一级标准后排入龙溪河。
(二)废气
本项目营运期间的主要大气污染物为在污水的处理过程中好氧池、污泥浓缩池等处产生的恶臭气体。
项目通过合理布置,把易产生恶臭的处理构筑物尽量布置在远离农户区域;污泥脱水后及时清运,并在厂区四周种植绿化,减少恶臭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三)噪声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污水处理站的格栅机、污水泵、鼓风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项目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合理布局噪声源,选型上尽量选用先进的低噪声设备,在日常生产过程中及时保养维护各类生产设备,发现运转异常及时维修更换。
(四)固废
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栅渣、污泥定期收集后送至锦屏镇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卫生填埋;废机油交由资质单位进行处理;在线监测设备产生的废液交由成都兴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处理。
三、监测结果
根据《屏山县龙华镇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管网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公海娱乐验字(2020)第024号),企业主体工程正常生产,环保设施正常运转,验收监测结论如下:
(一)废气监测结果
验收监测期间,无组织废气中氨、硫化氢排放浓度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表4二级标准限值。
(二)废水监测结果
验收监测期间,该项目废水总排口pH、悬浮物、石油类、动植物油类、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色度、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粪大肠菌群排放浓度或范围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
(三)噪声监测结果
验收监测期间,该项目监测点位昼间、夜间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四)固体废弃物处置情况检查结果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栅渣、污泥定期收集后送至锦屏镇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卫生填埋;废机油交由资质单位进行处理;在线监测设备产生的废液交由成都兴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处理。
四、文档和环保机构情况
企业环境保护管理制度较健全,具有环保工作人员,环保资料基本齐全。
五、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屏山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方式:18784631731(赖老师)
验收监测单位:四川省公海娱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028-38566688(汪女士)
附件:屏山县龙华镇污水处理厂验收-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