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寿县殡仪馆迁建项目(二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公示时间:2020年7月13日~2020年8月7日(20个工作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仁寿县旧殡仪馆始建于1971年,位于文林镇火箭村二组,隶属于仁寿县民政局。“5.12”特大地震后,砖木结构式火化车间成为危房,并且随着城市化的不断加速发展,现有殡仪馆规模偏小且地理位置不佳,影响到城市功能布局,与县城规划显得不协调。2012年7月6日,仁寿县发展和改革局以仁环建函[2015]112号颁发了“关于仁寿县殡仪馆迁址新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本项目于2014年12月底建成投产,2015年10月由西南交通大学编制完成《仁寿殡仪馆迁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属于补办环评。并于2015年10月28日取得仁寿县环境保护局下发的批复文件(仁环建函[2015]112号)。
项目实行分期验收,一期项目已于2019年2月通过验收,一期验收范围为:仁寿县殡仪馆迁建项目的主体工程,包括火化车间、综合服务楼、悼念厅和守灵间、平板火化炉2台及配套殡葬服务设备;辅助工程,包括柴油发电机组,地下水泵房,风机房;公用工程,包括供水、排水、供配电、通讯、道路、绿化等;环保工程,包括火化炉废气处理设备1套、食堂油烟废气处理设备1套、固废堆场;办公及生活设施、仓储及其他等。
本次二期验收范围为:2台火化炉、配套废气处理设备2套、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及其他配套设施。
二、环保设施落实情况
(一)废水
本项目火化过程中正常情况下(刑事案件等除外)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进入地埋式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设备,处理规模20m3/d,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02)中城市绿化水质标准后用于场地内绿化。
(二)废气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火化炉废气。原项目环评设计建设平板炉2台和拣灰炉2台,一期项目建成两台平板式火化炉并已进行验收,本次验收剩余的2台拣灰炉。火化炉废气主要污染成分包括烟尘、SO2、NOx、CO、HCl、汞、二噁英等,2台拣灰式火化炉各配置一套“快速强制风冷+旋风除尘+脱硫脱酸+活性炭处理+布袋除尘+活性炭吸附”处理设备后经13m烟囱达标排放。
(三)噪声
本项目产生的噪声主要来自火化机、火化机风机噪声、污水处理设备运行噪声,还存在瞬时噪声,主要来源于场内电子礼炮。各类噪声源均选用低噪声设备,各声源通过基础减震、安装消声器、厂房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降噪。
(四)固废
项目骨灰由亲属取走或相关民政部门处理;污水处理污泥、生活垃圾清运至仁寿县垃圾处理场;废活性炭暂存于危废暂存间,由四川省中明环境治理有限公司处置。
三、监测结果
根据《仁寿县殡仪馆迁建项目(二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公海娱乐验字(2020)第018号),企业主体工程正常生产,环保设施正常运转,验收监测结论如下:
(一)废气监测结果
2020年5月26日~29日验收监测期间,有组织排放废气中的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一氧化碳、氯化氢、汞、二噁英类等指标排放浓度及烟气黑度指标均满足《火葬场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801-2015)表2排放限值;无组织废气中硫化氢、氨、臭气浓度检测指标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中表1二级标准值。
(二)废水监测结果
2020年6月9日、10日验收监测期间,该项目废水监测点位pH、悬浮物、氨氮、总磷、五日生化需氧量、化学需氧量、动植物油类排放浓度或范围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02)中城市绿化水质标准。
(三)噪声监测结果
2020年5月26日~27日验收监测期间,该项目监测点位昼间、夜间厂界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四)固体废弃物处置情况检查结果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骨灰由亲属取走或相关民政部门处理;污水处理污泥、生活垃圾清运至仁寿县垃圾处理场;废活性炭暂存于危废暂存间,由四川省中明环境治理有限公司处置。
四、文档和环保机构情况
企业环境保护管理制度较健全,具有环保工作人员,环保资料基本齐全。
五、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仁寿县殡仪馆
联系方式:18090475502(吴主任)
验收监测单位:四川省公海娱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028-38566688(汪女士)
附件:仁寿县殡仪馆迁建项目(二期)验收-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