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妇幼保健院“眉山市妇幼保健院医疗综合楼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总投资410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总计85万元,占比2.07%。实际建成内容为:医疗综合楼一栋,地上11层,地下1层。其主体工程、辅助及公用工程、办公设施、仓储及环保设施。
二、环保设施落实情况
1、废气:
锅炉采用低氮燃烧装置,降低氮氧化物外排浓度,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食堂油烟采用油烟净化器装置处理后经由专用油烟管道从楼顶排放,排放高度约15m;污水处理站恶臭采用无组织排放,定期喷洒生物除臭剂。废气经处理后可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3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标准。
2、废水:
本项目废水包括医疗废水和生活废水,锅炉定期排水为锅炉软水系统树脂交换定期产生的反冲水。食堂废水先经隔油池处理,再同医疗废水、生活废水、锅炉废水一起经预处理池处理后,经院区污水管道输送至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的预处理标准后排入定州东路市政管网,进入眉山市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岷江。
3、噪声:
本项目为风冷式中央空调,位于项目南侧地下车库入口处,对其加装隔声罩;各科室安装分体式空调,并采用低噪声设备;污水站水泵等设置在地下,再经距离衰减后可做到达标排放;医疗设备基本上均是低噪声设备,噪声源强值比较低,加之置于室内,可以达到排放标准;医护人员和就诊人员日常工作和活动产生,属于社会生活噪声,社会生活噪声是不稳定的、短暂的,主要是通过加强管理等措施来控制。
4、固废:
固体废物: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运送至生活垃圾收集点暂存,由市政环卫部门负责每日清运;设置专门的医疗废物暂存间收集每天产生的医疗废物,并在医疗废物暂存间周围树立明确的标示牌。定期交由眉山市利民垃圾有限公司进行无害化处理;医院食堂以日最大接待能力在食堂洗碗处设置塑料垃圾桶,加盖密封,用以暂存厨余垃圾,并定期对地沟、隔油池进行清捞,集中收集后,定期交由眉山市绿能环保有限公司统一收运、集中处置;污水处理系统的污泥,进行消毒处理后的污泥与医疗固废一起,集中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验收期间,废水处理系统暂未产生污泥)。
三、监测结果
1、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无组织废气中氨、硫化氢指标《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排放标准。
验收监测期间,有组织废气油烟满足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表2排放限值。有组织废气中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烟气黑度指标排放浓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标准。
2、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医院废水总排口pH值范围、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粪大肠杆菌、悬浮物、动植物油排放浓度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排放标准标准》(GB18466-2005)表2预处理标准;氨氮、总磷、总氮指标排放浓度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
3、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该项目监测点位1#~4#点昼间、夜间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四、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眉山市妇幼保健院
联系方式:13628149333(陈先生)
验收调查单位:四川省公海娱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028-38566688(陈先生)
眉山市妇幼保健院医疗综合楼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公示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