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和晟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年产18000吨湿电子化学品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公示时间:2019年10月28日-11月22日(20个工作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位于眉山市成眉石化园区内。项目建设蚀刻液生产车间主体工程,综合楼、原料仓库、产品仓库、丁类仓库、包材仓库等贮运工程,原料装卸间、产品装卸间、公用设备间、机修间、车间化验室、氮气净化装置、循环水站、空压站、消防水站、给排水等公辅设施,酸性废气治理装置、污水处理站、危废暂存间、事故应急池等环保工程,综合楼、传达室及门卫室等办公室生活设施。生产规模为年产18000吨湿电子化学品。
二、环保设施落实情况
(一)废水
项目运营期无工艺废水排放,为车间地坪清洗废水、喷淋塔吸收废水、循环冷却排污水、纯水站反冲洗水、质检废水、反应釜清洗废水、中转桶清洗废水、生活污水等。在厂区内建设废水处理站1座,采用“沉淀脱氟+催化氧化+水解酸化+两级A/O”工艺,设计处理能力为30m3/d,污水经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后,经园区污水管网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毛河。
(二)废气
蚀刻液生产车间酸性废气和恶臭统一收集后送至车间外酸性废气治理装置进行净化处理,采用“一级酸洗+二级碱洗+活性炭吸附”工艺,净化后的尾气经25m高排气筒排放。
(三)噪声
①选用低噪声设备;②较强噪声源设备设隔音罩、消声器,操作岗位设隔音室;③震动设备设减振器或减振装置;④总图合理布置,防止噪声叠加和干扰,利用距离衰减。
(四)固废
项目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废滤芯及滤渣、废离子交换树脂、废矿物油、污水处理站污泥、废活性炭、废包装袋、废包装桶、化验室废弃物、变质/失效/不合格品、生产垃圾(吸酸棉、废弃劳保、废弃个人防护)等危险废物经专用塑料收集桶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交由四川省中明环境治理有限公司、四川欣欣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理。办公生活垃圾由垃圾收集桶收集,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做到日产日清。
三、监测结果
根据《四川和晟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8000吨湿电子化学品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公海娱乐验字(2019)第032号),企业主体工程正常生产,环保设施正常运转,验收监测结论如下:
(一)废气监测结果
验收监测期间,车间有组织排放废气中颗粒物、氮氧化物、氟化物指标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限值;车间有组织排放废气中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均满足《四川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51/2377-2017)表3标准限值;车间有组织废气氨指标排放速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1993)表2标准限值;
验收监测期间,无组织废气中颗粒物、氮氧化物、氟化物指标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标准限值;氨指标排放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1993)表1标准限值;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排放浓度满足《四川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 51/2377-2017)表5标准限值。
(二)废水监测结果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区废水总排口pH值范围、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氟化物排放浓度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中三级标准要求。
(三)噪声监测结果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监测点位昼间、夜间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四、文档和环保机构情况
企业环境保护管理制度较健全,具有环保工作人员,环保资料基本齐全。
五、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四川和晟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028-37678350(阳先生)
验收监测单位:四川省公海娱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028-38566688(冯先生)
附件:四川和晟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8000吨湿电子化学品项目-公示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