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寿县忠源非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生石灰生产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公示时间:2019年4月30日-5月29日(20个工作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位于仁寿县宝飞镇民权村5组。主要建设环保石灰立窑2座及配套工程,利用石灰石及煤矸石煅烧生产生石灰,年产5万吨生石灰。项目总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总计24万元,占比8%。
二、环保设施落实情况
(一)废水
项目实行雨污分流,雨水经厂边雨水沟收集后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外排。降尘用水经自然蒸发损耗。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周边林地灌溉及厂区内绿化浇灌,不外排。
(二)废气
堆料场设置轻钢大棚,堆棚四周使用彩钢板及门帘进行封闭,地面进行硬化。皮带输送机进行密闭设置,石灰石及煤矸石进立窑投料口进行密闭,并连接布袋除尘设施。石灰立窑本身具有除尘脱硫作用(生石灰炉内脱硫),且布设一台带式除尘器,烟气经处理后15米排气筒排放。企业设置雾炮机,进行喷水降尘。
(三)噪声
选择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在厂房内,厂房隔声,风机进行减震设施,加强进出车辆限速、禁止鸣笛管理,加强设备维修保养,以及建立绿化隔离带等措施降噪。
(四)固废
石灰窑灰渣转移至公司“废矿石和边角余料综合利用技改项目”用作生产原料,该固废进行综合利用。除尘设施收集的烟粉尘重新返回生产线进行回收利用。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定期外运至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点,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
三、监测结果
根据四川省公海娱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仁寿县忠源非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生石灰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公海娱乐验字(2019)第023号),企业主体工程正常生产,环保设施正常运转,验收监测结论如下:
(一)废气监测结果
验收监测期间,无组织废气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指标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标准限值;无组织废气颗粒物指标浓度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9078-1996)标准限值。
验收监测期间,有组织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SO2)指标浓度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9078-1996)标准限值。
(二)噪声监测结果
验收监测期间,该项目监测点位昼间、夜间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四、文档和环保机构情况
企业环境保护管理制度较健全,具有兼职环保工作人员,环保资料基本齐全。
五、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仁寿县忠源非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13778843261(邓先生)
验收监测单位:四川省公海娱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028-38566688(冯先生)
附件:仁寿忠源生石灰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