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时间:2018年12月06日-2019年01月05日(20个工作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位于眉山市松江工业集中发展区。主要建设内容:在现有已征土地内新建厂房,建设马口铁罐(金属盒)自动生产线5条,并建设配套设施。新增规模年产960万个金属盒。扩建后生产规模达到金属盖1.6亿只/年、金属盒1920万个/年。
二、环保设施落实情况
(一)废水
该项目不产生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预处理池处理后进入污水处理系统(二级生化处理装置)处理,处理后废水外排入农灌沟,进入体泉河。
(二)废气
印刷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燃烧室燃烧后排出。在生产线前后两端均安装抽风系统,废气经15米排气筒排放。
涂布、烘干工序产生的高浓度有机废气采用高频等离子方式进行处理,处理后废气经30米排气筒排放。
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引至屋顶排放。
(三)噪声
项目采用了以下措施降低噪声排放:优化总图布置,将主要产噪设备布置于主厂房中间,使噪声源尽量居中,于四周厂界保持一定距离;选用低噪声设备,源头上控制噪声;厂房建筑隔声、吸声等措施,厂界围墙安装隔声窗;产噪设备安装减震器减震,采用柔性连接;夜间不生产。
(四)固废
废包装材料、铁屑由废品回收站回收,生活垃圾、污泥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运往城市垃圾处理场处理,废桶由厂家回收,废机油及涂料废物送有资质的单位(四川省中明环境治理有限公司)处理。
三、监测结果
根据四川省公海娱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四川省眉山恒通印铁包装有限公司马口铁罐自动生产线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公海娱乐验字(2018)第167号),验收监测结论如下:
(一)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无组织废气中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指标浓度满足《四川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 51/2377-2017)表5限值要求。
验收监测期间,生产车间有组织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指标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二级限值要求;生产车间有组织废气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指标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均满足《四川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 51/2377-2017)表3限值要求;食堂有组织废气油烟指标排放浓度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 18483-2001)表2限值。
(二)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厂区废水总排口pH值范围、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氨氮、动植物油指标排放浓度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中一级标准要求。
(三)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该项目厂界监测点位昼间、夜间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验收监测期间,敏感点昼间、夜间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3类标准要求。
三、文档和环保机构情况
企业环境保护管理制度较健全,具有兼职环保工作人员,环保资料基本齐全。
四、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四川省眉山恒通印铁包装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15282393629(何先生)
验收监测单位:四川省公海娱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028-38566688(冯先生)
附件:四川省眉山恒通印铁包装有限公司马口铁罐自动生产线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