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时间:2018年11月28日至2018年12月25日(20个工作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该项目总投资26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3万元,占总投资的27.8%。实际建成内容为: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及其它配套设施。
二、环保设施落实情况
1、废气: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来源于卸油、储油、加油等过程中排放的非甲烷总烃,另外有少量汽车尾气和柴油发电机燃烧废气。本项目铺设油气回收管线,采用油气回收性的加油枪,安装了一次和二次油气回收装置。项目卸油过程,通过在埋地油罐与储油车之间连接管线,使卸油过程中油罐挥发的油气通过管线回到油罐车内,达到油气收集的目的,项目在加油棚中将安装集中式油气回收真空泵,通过真空泵产生一定真空度,经过加油枪、油气回收管、真空泵等油气回收设备,将加油过程中挥发的油气回收到油罐内连接在每条加油枪气路汇总后通向油罐的总气路上,最后进入油罐,实现加油油气回收。本项目油气经上述油气回收系统回收后,最终经埋地油罐通气管排放,排气筒距地面高于4 米;运输原料以及外来加油、加气车辆进出时会产生CO、HC、NO2等污染物,本项目周边绿地较多且环境开阔,机动车尾气通过自然扩散排放,且汽车启动时间较短,废气产生量小;本项目设有柴油发电机1 台,由于0#柴油属清洁能源,与汽油相比较,柴油发电机燃烧废物主要为烟尘,项目区域内发电机使用频率较低,产生的大气污染物少。
2、废水:本项目不设食堂,排水系统采取雨、污分流的形式。产生的废水主要是站场内初期雨水、站内员工生活污水、外来司乘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本项目不开展洗车业务,无洗车废水。本项目生活废水经4m3预处理池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道进入都江堰市水质净化中心处理后最终排入金马河;项目初期雨水经4m3隔油池处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并设置水封井。
三、监测结果
1、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无组织排放废气中非甲烷总烃周界外最高点浓度满足《四川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51/2377-2017)表5标准要求。
2、废水
该项目废水中pH、化学需氧量(CODCr)、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悬浮物(SS)、石油类、动植物油指标排放浓度或范围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限值。
四、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国石油四川岷江销售分公司
联系方式:13880916689(刘总)
验收调查单位:四川省公海娱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028-38566688(黄先生)
附件:中国石油四川岷江销售分公司安达加油站改造项目(废气和废水)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