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时间:2018年10月22日-11月16日(20个工作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位于眉山市东坡区复盛乡中塘村7组。项目建设固体废物暂存仓库一座,分为焚烧危废暂存区、固化危废暂存区,仓库总建筑面积为4200m2,暂存容量5000t。
二、环保设施落实情况
(一)废水
项目为危废贮存仓库建设,运营期不产生生产废水。且项目管理人员从厂内调度,不新增定员,因此亦无新增生活污水。
(二)废气
沿仓库墙体布设吸风管路,采用2套UV紫外光催化氧化(一用一备)+活性炭吸附废气处理装置对有机废气进行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
(三)噪声
主要通过合理布置噪声源、距离衰减及厂房隔声等措施降低项目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不新增定员,运营期不会新增生活垃圾。
本项目仓库用于厂区收集的危险废物的暂存。危废经暂存一定时间后,依托厂区现有项目的危废处置设备设施进行合理处置。
项目有机废气采用UV紫外光氧化+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该设备运行过程中会产生一定量的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活性炭更换周期约为2个月/次,产生量约为8t/a。更换下来的活性炭直接依托厂区现有的危废处置设施进行合理处置。
(五)风险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本项目厂区地面防渗措施已按环评要求落实;初期雨水收集池、污水应急池的建设也以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建成。
三、监测结果
根据四川省公海娱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四川省中明环境治理有限公司改建工业固体废物暂存仓库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公海娱乐验字(2018)第144号),验收监测结论如下:
(一)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无组织废气中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浓度满足《四川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 51/2377-2017)表5监控浓度限值;有组织排放废气中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指标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均满足《四川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 51/2377-2017)表3监控浓度限值。
(二)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监测点位厂界昼夜噪声指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三)地下水环境质量监测结果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地下水中pH值范围、总硬度(以CaCO3计)、溶解性总固体、耗氧量、氨氮(以N计)、六价铬、氰化物、挥发性酚类(以苯酚计)、总大肠杆菌群、硫酸盐(以SO42-计)、硝酸盐(以N计)、亚硝酸盐(以N计)、氯化物(以Cl-计)、氟化物(以F-计)、铁(Fe)、锰(Mn)、铜(Cu)、锌(Zn)、铅(Pb)、汞(Hg)、砷(As)、镍(Ni)、镉(Cd)指标浓度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 14848-2017)表1、表2中Ⅲ类限值标准。
四、文档和环保机构情况
四川省中明环境治理有限公司建立了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和环境风险应急预案,设立了专门的环保机构,加强了环境风险应急预案的演练,环保资料齐全。
五、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四川省中明环境治理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028-38603135(李先生)
验收监测单位:四川省公海娱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028-38566688(冯先生)
附件:四川省中明环境治理有限公司改建工业固体废物暂存仓库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