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时间:2018年07月06日-08月02日(20个工作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四川津达道路养护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沥青混凝土生产线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彭山县青龙镇古佛村。主要建设沥青混凝土生产线,年产沥青混凝土4.9万吨(因以前为购置桶装沥青,需使用脱桶设备,现直接使用罐车,因此沥青脱桶装置现已停用,0.1万吨乳化沥青已停止生产)。
二、环保设施落实情况
废水:
项目无生产废水,导热油炉冷却用水排入冷却水池,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
项目主要为生活污水,其中食堂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后,再与其余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进入二级生化处理设施净化后回用,不外排。
废气:
导热油炉燃烧天然气产生的废气,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冷料运输和运输皮带做到密封处理,减小斗车与砂石料装卸时的高差;对砂石料堆放场地修建围护结构,加强管理;及时清理地面粉尘并采取洒水降尘措施,加强厂区绿化工作。
项目安装以天然气为燃料的骨料预热烘干装置,产生的废气经沥青混凝土拌合设备及相应配套设施自带的高压脉冲式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24m高排气筒排放。沥青烟通过集气罩将产生的沥青烟引入骨料预热烘干机燃炉内燃烧处理后通过24m高排气筒排放。
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设施处理后通过屋顶排气筒排放。
噪声:
采取了合理布设噪声源、对设备采取减震隔声措施、合理安排生产时间段等措施来降低对周边声环境的影响。
固体废物:
废弃物中,更换的导热油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除尘装置收集的烟(粉)尘、滴漏的沥青和沥青混凝土残渣回收利用于生产过程,餐厨垃圾由当地农户运走喂猪,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三、监测结果
根据四川省公海娱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四川津达道路养护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沥青混凝土生产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公海娱乐验字(2018)第070号),验收监测结论如下:
(一)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无组织废气监测点位中颗粒物、苯并[a]芘指标周界外浓度最高点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排放标准限值要求;拌合楼有组织废气点位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沥青烟、苯并[a]芘指标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排放标准限值,烟气黑度排放浓度满足《关于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局函,环函[2000]509号)限值要求;导热油炉有组织废气点位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气黑度指标排放浓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燃气标准限值要求;有组织废气食堂油烟排气筒点位中油烟指标排放浓度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 18483-2001)表2限值要求。
(二)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该项目监测点位厂界昼、夜噪声指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敏感点昼、夜噪声指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2类标准要求。
四、文档和环保机构情况
企业环境保护管理制度较健全,具有兼职环保工作人员,环保资料基本齐全。
五、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四川津达道路养护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15928586793(刘先生)
验收监测单位:四川省公海娱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028-38566688(冯先生)
附件:四川津达道路养护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沥青混凝土生产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