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时间:2018年5月22日至2018年6月18日(20个工作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位于洪雅县花溪镇唐坝村7组,主要为生猪屠宰,年屠宰约9000头/年,其中旺季每天约35头,淡季视情况而定,实际总投资260万元,实际环保投资45万元,占实际总投资17.3%。
二、环保设施落实情况
1、废水:项目生产废水及生活废水等经沉淀池收集后进入沼气池,沼气池出水进入污水处理站处理达《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457-92)中一级标准后排入花溪河。
2、废气:项目通过采取将污水处理站、沉淀池及沼气池加盖密封,盖板上预留进、出气口,把处于自由扩散的气体组织起来,排放在离办公室较远的绿化带内;每天清洗圈舍;定期杀虫灭蝇;对厂区排水沟加设盖板,每天进行清掏;加强管理;绿化种植等措施来降低恶臭、汽车尾气等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
3、固废:本工程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猪粪、肠胃内容物、污水处理站污泥收集暂存于固废暂存间后,及时清运,作有机肥,不外排;猪毛、猪血集中收集后外售;病害猪只委托成都市科农动物无害化处置有限公司进行无害化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4、噪声:采取优化布局,选用低噪设备,并加强维护和检修;采用建筑物隔声;加强管理,进出车辆禁止鸣笛;在猪只屠宰前使用麻电器进行电麻致晕以及进行绿化种植等措施来降低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
三、监测、检查结果
1、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监测点位无组织废气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指标排放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标准限值要求。
2、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监测点位废水排口pH、化学需氧量(CODCr)、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悬浮物(SS)、氨氮(NH3-N)、动植物油、粪大肠菌群指标排放浓度满足《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457-1992)表3畜类屠宰加工一级标准限值要求。
3、验收监测期间,监测点位厂界噪声指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猪粪、肠胃内容物、污水处理站污泥收集暂存于固废暂存间后,及时清运,作有机肥,不外排;猪毛、猪血集中收集后外售;病害猪只委托成都市科农动物无害化处置有限公司进行无害化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四、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洪雅县花溪镇鸿泰食品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13330953377(曾总)
验收监测单位:四川省公海娱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028-38566688(唐先生)
附件:洪雅县花溪镇鸿泰食品有限公司洪雅县花溪镇鸿泰食品有限公司定点屠宰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