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时间:2018年3月29日至2018年4月25日(20个工作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该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4.5万元,占总投资的14.5%。实际建成内容为:建设一条年产马口铁易拉罐1500万个/年的生产线及其配套设施。
二、环保设施落实情况
1、废水:项目产生的生活废水经预处理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限值要求后,经工业区污水管网进入新都工业东区污水处理厂后排入毗河。
2、废气:项目通过在外焊缝喷涂处设置1根吸气管,一次烘干机为上半部封闭式通道,烘干机上方设置2根排气管;罐内全喷涂过程在密闭的环境中进行,喷涂处设置1根吸气管,二次烘干机为全封闭式,烘干机上方设置2根排气管;各支管经收集后与烘干过程中的天然气燃烧废气一同汇入主管,经“UV光解+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3、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为设备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声。项目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合理布局噪声源,选型上尽量选用先进的低噪声设备,在日常生产过程中及时保养维护各类生产设备,发现运转异常及时维修更换。
4、固体废物: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边角料、不合格产品、粉末涂料包装袋通过集中收集后外售废品回收站;生活垃圾、含油棉纱手套经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液体涂料包装桶、废活性炭通过定期收集后,交由成都三汞化工有限公司处置。
三、监测结果
1、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该项目有组织废气二甲苯、VOCS监测指标排放浓度满足《四川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51/2377-2017)表3标准要求、SO2、NOX监测指标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标准限值要求;无组织废气中颗粒物指标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标准限值要求,二甲苯、VOCS监测指标排放浓度满足《四川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 51/2377-2017)表5标准要求。
2、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废水总排口中pH、悬浮物、化学需氧量(CODCr)、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动植物油、石油类指标排放浓度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三级标准要求。
四、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成都彬荣金属容器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13905089467(蔡先生)
验收调查单位:四川省公海娱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028-38566688(黄女士)
附件:成都彬荣金属容器有限公司马口铁制罐生产线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