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时间:2018年3月8日至2018年4月4日(20个工作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该项目总投资702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10万元,占总投资的7.26%。本项目位于四川省洪雅县工业集中区,本次验收包括主体工程、辅助及公用工程、仓储设施、办公生活设施等。
二、环保设施落实情况
1、废水:项目生产用水主要为设备冷却水。电炉是高温生产设备,为了保护电炉的各种配套设备如导电管、变压器以及炉体、炉门等,在生产过程中需要进行循环冷却,这些冷却水均为间接冷却水,不与物料接触,生产过程不被物料污染。因此,本项目修建了循环水池,冷却水经降温、沉淀少量泥沙、补充少量损耗后可循环使用,不外排。本项目设置了宿舍和食堂,本项目采用了生物接触氧化处理装置处理生活污水。生活废水经生物接触氧化处理装置处理后,排入工业区排水管网,最后排入青衣江。
2、废气:本项目共计有五台天然气加热炉,其中有三台天然气加热炉,两台天然气加热退火炉。每台加热炉配有两根排气筒,共计十根排气筒。天然气加热炉采用天然气作为燃料,天然气属于清洁型燃料,燃烧产生的废气污染物浓度较低。因此,天然气燃烧产生的废气由15m高的排气筒直接排放。本项目劳动定员160人,厂区设置有职工食堂统一为员工提供三餐。该食堂已设置一台油烟净化器,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专用烟道引至楼顶排放。
3、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为锻造、电弧炉、精炼炉、空压机、风机等。本项目对噪声采取了以下措施:选用低噪设备;风机的进、出风口加装消声器;车间门、窗加设隔声材料。通过上述措施可有效降低项目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
4、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一般固废。主要包括电炉和精炼炉产生的炉渣、废耐火材料、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废水处理产生的污泥和生活垃圾等。其中,炉渣、废耐火材、废砂以及收集尘均具有回收利用价值,外售其他公司;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三、监测结果
1、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该项目有组织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排放浓度指标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9078-1996)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油烟指标排放浓度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 18483-2001)表2限值。
2、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生活废水排口中pH、悬浮物、化学需氧量(CODCr)、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动植物油、氨氮(NH3-N)、总磷指标排放浓度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一级标准限值。
3、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该项目监测点位昼、夜厂界噪声指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四、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四川丰元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15884314630(王先生)
验收监测单位:四川省公海娱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028-38566688(余先生)
附件:四川丰元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大中型专用铸锻件技术改造项目(锻件部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文件